QFGD-2017-16005
黔教助发〔2017〕92号
各市(州)、县(市、区、特区)教育局、财政局、扶贫开发办公室(局)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,贵安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、财政局、农林水务局,各普通高校,各省属中职学校、普通高中:
按照省委办公厅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《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贫困学生资助推进教育精准扶贫的实施方案》(黔党办发〔2015〕40号),为进一步优化资助程序,有效落实教育精准扶贫学生资助政策,省教育厅、省财政厅、省扶贫开发办公室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对2015年11月印发的《贵州省进一步加强农村贫困学生资助 推进教育精准扶贫实施办法(试行)》(黔教助发〔2015〕274号)进行了修订,制定了《贵州省教育精准扶贫学生资助实施办法》,现印发给你们,请遵照执行。
(点击此处下载 贵州省教育精准扶贫资助申请表、贵州省 学年教育精准扶贫资助学生名单汇总表、贵州省 学年教育精准扶贫资助资金汇总表).xls
贵州省教育厅 贵州省财政厅
贵州省扶贫开发办公室 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
2017年5月8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