基本信息
专业编码:0445-4
专业名称:重型车辆运用与维修
培养目标:培养从事重型车辆运用与维修的中级技能人才。
学习年限:3年(初中毕业生),2年(高中毕业生)
对应或相关职业(工种):汽车维修工(4-12-01-01)
职业资格(职业技能等级):汽车维修工
对应上一级专业编码:0445-3
职业能力
具有积极的人生态度、健康的心理素质、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较扎实的文化基础知识;具有获取新知识、新技能的意识和能力,能适应不断变化的职业社会;了解企业工作流程,严格执行设备操作规定,遵守各项工艺规程,具有安全意识,重视环境保护,并能解决一般性专业问题。同时具有下列专业能力:
1.能开展车辆维修接待服务。2.能识别和选用常用重型车辆运行材料。
3.能判断常见系统单项运行性故障。
4.能执行重型车辆安全性能检测的程序、项目和技术要求。
5.能正确使用各种常用量具、工具进行重型车辆机械零部件质量检测和更换作业。
6.能进行单工位维修作业。
7.能进行重型车辆一、二级维护保养及零件修理作业。
主要教学内容
机械识图、汽车电工电子技术、机械基础、液压和气动基础、汽车构造与拆装、重型车辆检查与维护、柴油机电控喷油技术、商用车底盘构造与检修、工程机械电气设备、汽车修理工艺、重型车辆驾驶技术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