基本信息
专业编码:1409-3
专业名称:音乐
培养目标:培养从事声乐表演、器乐表演、音乐伴奏及相关辅导工作的高级技能人才(高级工)。
学习年限:2年(达到中级技能水平学生),3年(高中毕业生),5年(初中毕业生)
对应或相关职业(工种):歌唱演员(2-09-02-07)、民族乐器演奏员(2-09-02-09)、外国乐器演奏员(2-09-02-10)
对应下一级专业编码:1409-4
职业能力
具有积极的人生态度、健康的心理素质、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较扎实的文化基础知识;具有获取新知识、新技能的意识和能力,能适应不断变化的职业社会;熟悉声乐表演、器乐表演的基本流程,并具有独立解决非常规问题的基本能力;能指导他人进行工作或协助培训一般工作人员。同时具有下列专业能力:
1.掌握音乐理论的基本知识,熟悉音乐作品的语言、风格,具有一定的理解能力和表现能力。
2.掌握正确的发声方法和歌唱技巧,具有舞台基本形体表演技能,能独立演唱和辅导他人演唱。
3.掌握器乐的演奏方法和音乐表现技巧,具有独立演(伴)奏的能力。
4.具有正确领会指挥对作品的阐释意图,并进行演唱和演奏的能力。
5.具有根据社会需要进行艺术策划、舞台监督及一定的编排节目、指导等方面的能力。
6.掌握乐器制作的基本知识与技能。
7.能运用指挥初步知识与技巧,组织中小型合唱合奏演出。
主要教学内容
声乐、乐理、视唱练耳、器乐演奏、和声、中外音乐史、声乐器乐演奏技能训练、乐器制作理论、舞台表演实训、音乐伴奏等。